广东省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启动,这些政策要点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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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申报材料受理。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了解政策、做好准备,现将有关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申报材料受理。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了解政策、做好准备,现将有关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
2026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至3月,各评委会应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开展职称评审。
申报人需留意所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具体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技工院校学历认定
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条件
以经济专业人员为例,根据《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6〕6号),初、中级经济专业职称通过考试取得,副高级经济专业职称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取得,正高级经济专业职称通过评审方式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不同时期取得职称的人员,资历年限和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根据往年评审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关于公需科目学习:2025年度公需科目确定为“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与现代化产业体系”两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从2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申报职称评审时,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了专门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网上申报
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四)社保证明
申报人应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社保计算截止时间以各评委会年度评审通知为准。
六、材料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评前公示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复核与受理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七、评审结果及证书
评审结束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及时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对照条件、准备材料,及时关注所属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通知,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如需了解更详细的申报要求,请留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